→ 关于我们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防治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保护制度

2022-08-12 14:58:33

为保护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志愿者及受益对象的各项权利,避免出现对他人的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特制定本制度。
  1. 准则

  2. 绝不容忍在工作场所或救援行动、社会服务中发生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性剥削以及性侵犯等性不当行为;即使在非我救援服务中心组织的活动中,也不可接受;

  3. 绝不容忍在工作场所或救援行动、社会服务中发生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和权力滥用行为;

  4. 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特别尊重并保护本志愿者、援助和服务受益人(成年女性、男性和未成年人)不受任何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的影响和侵害。

  5. 标准

  6. 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侵犯,和引发他人不适经明确提醒后仍不修正的行为;

  7. 不作出任何形式的虐待行为,包括性虐待;

  8. 不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9. 救援行动/社会服务中不对救援对象/服务对象实施性骚扰、性虐待、性剥削以及性侵犯等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

  10. 不利用助人者身份要求他人以性换取利益、救灾物资和救援服务;

  11. 不因性别、残疾、种族、宗教、语言、携带HIV病毒和其它其它个人特征而歧视他人;

  12. 发现他人有性不当行为或权力滥用情况时,应主动规戒,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协会管理层,不得隐瞒、包庇;

  13. 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他人尊严,给予他人尊重;

  14. 不得对救援对象或队员、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做出任何形式的威胁行为、剥削行为,不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权利;

  15. 在工作中以高标准要求自我,对自身行为负责,不滥用蓝天救援的名义开展社交活动;

  16. 不做任何可能有损“蓝天救援”声誉的行为。

  17. 预防措施

        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招募志愿者、工作人员时,应对参与救援行动和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开展防治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的教育培训,使其知晓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在防治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方面的立场,确保其明确理解本制度内容,并自愿承诺遵守。

  18. 举报

  19. 所有遭到性骚扰的(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志愿者或与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的救援和服务对象或工作接触的其他人员)均有权进行投诉,确保其投诉得到严肃、迅速、谨慎、保密的处理;

  20.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受害者不会因去报性骚扰和其他形式的歧视和无礼行为而受到伤害和报复;

  21. 如发生性骚扰、性虐待和性暴力事件,考虑到该事件的高度敏感度和私密性,受害者可在以下多种处理方式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如实举报;

    处理方式包括:

    非正式渠道:

    当受害人认为受到的性骚扰属于一次性行为或一次情节较轻的不当行为,其可选择向做出不当行为者说明自己不能接受他/她所做出的行为,他/她的行为冒犯了自己、令自己感到不适或妨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且如果他/她再次作出这种不当行为,最终会演变成骚扰。

    正常渠道:

    如果情节严重,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多渠道进行举报:

    1)、直接拨打110报警;

    2)、向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14795959958)

  22. 受理人职责

    不论举报人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正式渠道进行举报,受理人应与机构管理者组成至少三人的受理小组,迅速公正地处理性骚扰的举报与申诉。

    受理小组:

  23. 不论情节轻重与否,涉及何人,必须严肃处理所有涉嫌骚扰和歧视行为的举报;

  24. 确保立即向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负责人汇报性骚扰或带有性暗示的不当行为,以保证及时展开调查;

  25.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举报人遭到报复,防止在调查开展期间及之后再次发生严令禁止的行为;

  26. 故意默许或容忍性骚扰和报复行为,或知情后未立即将该不当行为报告机构负责人的,视为违反本保护政策。

  27. 处罚

    违反本保护政策的志愿者、队员,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责令向受侵犯人道歉、开除并永不叙用的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与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合作的社会组织,应在合作文本中声明本制度所涉及内容,一经发现其员工发生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情况,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将立即终止相关合作。

    与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有采购设备和物资交易关联的经营企业,一经发现其员工如发生性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情况,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将立即停止采购交易,并全面终止今后的采购事项。

    七、附则

    1、本制度规范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志愿者、队员;且同样适用于合作伙伴单位。

    2、本制度自2021年9月7日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版权所有©桂林市蓝天救援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新龙路交叉口  电话:147-9595-9958(微信同号)  

技术支持:广西科创远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 桂ICP备2021003603号-1